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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6-03-27 浏览:



研究生复试录取是高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有关要求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进行。

(二)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学习

形式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研究

方向

招生

计划数

业务课1

业务课2

全日制

081300

建筑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8

35

35

53

53

264

全日制

083300

城乡规划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1

35

35

53

53

264

全日制

086200

风景园林

不区分研究方向

74

35

35

53

53

264

非全日制

086200

风景园林

不区分研究方向

18

35

35

53

53

264

风景园林

士兵计划

2

35

30

53

53

244











《风景园林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根据学科专业拟录取情况,招生计划数可能有所变动。


(三)复试时间与安排

1.笔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方向)

复试

建筑学(081300

复试时间:2026.03.30上午8:30
复试地点:桃李园校区桃东楼303

城乡规划学(083300

复试时间:2026.03.30上午8:30
复试地点:桃李园校区桃东楼303

风景园林(086200

复试时间:2026.03.302:30
复试地点:文化路校区3号楼514

2.面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方向)

复试

建筑学(081300

复试时间:2026.03.31上午8:30

复试地点:文化路校区13号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候考室:文化路校区13号楼221

城乡规划学(083300

复试时间:2026.03.31上午8:30

复试地点:文化路校区13号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候考室:文化路校区13号楼221

风景园林硕士(086200

复试时间:2026.03.31上午8:30

复试地点:文化路校区2号楼321322

候考室:文化路校区2号楼409415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提交审查,并上报《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299:00前将下列证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fjyanjiusheng@henau.edu.cn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或学籍在线证明;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7.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1.笔试(满分150分)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复试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和论述分析问题能力。

建筑学(081300)复试科目:综合设计(6小时)

城乡规划学(083300)复试科目:综合设计(6小时)

风景园林(086200)复试科目:风景园林综合实践(3小时)

2.面试(满分100)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在本专业相关领域内的实际操作能力、对专业软件或工具的使用熟练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二阶段:

1.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是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等情况的过程性考核。

复试期间,学院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填写《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考察

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拟录取时的参考。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还须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六)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00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5)×40%

复试要求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调剂

学院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如部分专业招生计划有缺额将开通调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含推免生)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八章第六十三条要求,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六、拟录取

1.学院严格依据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各自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并填写《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报学校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6.拟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果、调剂办法及缺额等相关信息。

八、监督和复议

1.强化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的全面监督;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对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导;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本院及学校指定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规章、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研究生复试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研究生复试的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并报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备案。

3.实行复议制度。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咨询电话:0371-63555188(工作时间)

举报电话:0371-63558366(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fjylxy@henau.edu.cn

九、具体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2.严肃违规违纪行为,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全力做好考生服务,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并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

十、其他

本细则由风景园林学院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风景园林学院

202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