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河南 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 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26-2027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针对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请各班级通知学生准备相关材料。初次申请的同学需要提交《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无需加盖公章)、《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试行)》上学年度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提交《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试行)》。
2、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校政学[2017]12号)》的要求,建档立卡学生均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请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统计班级内建档立卡情况,按时上交《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调查汇总表》及汇总表中学生建档立卡证明材料。
3、请各班级于下周三(9月2日)中午12:00前完成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班级评定,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并以班级为单位按时上交各项材料电子版到团委邮箱(Ndfjylxytw@163.com)。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认定组织、规范认定程序,深入学生,扎扎实实地做好认定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后,将安排贫困生数据库录入更新。
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