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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牧原·领航”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6-10-10 浏览: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育人功能,激发我院学生见贤思齐的内生动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氛围,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结合牧原集团建议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一)基本范围

全日制2026级在校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时间

2026年10月

三、评选条件

1.注册在籍优秀本科一年级新生,且成绩排名在专业5%以内。

2.新生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且无正当理由(如因病、不可抗力等经学校批准延期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申请资格。

3.新生入学时须提交完整的个人档案材料,包括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或专业考试成绩单)等,材料不全者暂不具备奖学金申请资格。

4.新生在高中阶段(或同等学历教育阶段)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记录,未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处分。

5.新生入学后须按学校规定参加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保留奖学金申请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如身份不符、成绩造假等),取消其奖学金申请资格。

6.休学或保留学籍学生不得参评。

7.同等条件下,家庭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资助。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

(一)评奖名额

在全院范围内评选“牧原·领航”奖学金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9名。

普通类专业以学生高考成绩超生源地本科线(本科二批线)分值为评定排序依据。

(二)发放标准

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

五、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26年度“牧原·领航”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于10月12日晚上18: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邮箱Ndfjylxytw@163.com。

2.学院审核: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议,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候选人。


附件2:2026年度“牧原领航”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