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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办法

时间:2026-08-31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完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的接收、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农大教〔2024〕6号)和《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农大教〔2019〕33号)及教育部推免生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7年推免生的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办法的制定和修订、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长:胡明忠  李永华

副组长:雷雅凯  杜露阳  

    员:张开明  刘其梅      逯久幸  张淑梅      李雨澍  宋灵雨    

二、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各专业综合素质分中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项目的评分细则制定、内容审核鉴定和分值认定等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长:雷雅凯

副组长:  楠  李雨澍

    员:刘艺平          姚晓军  何瑞珍  徐恩凯  

三、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辅修双学士学位)。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观念,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求是创新,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凡有违纪、违法或受处分记录(不论是否解除)的,均不符合推免基本条件

(三)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所学课程考核成绩均没有出现过不及格记录,并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62分及其以上,或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其以上,或TOEFL成绩在90 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在6.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

四、综合素质分认定实施细则

(一)推免按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择优选拔。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95% +综合素质分(B)×5%。综合成绩、 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分均以百分制计。

(二)学习成绩(A)为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 所有修读课程的学习成绩(辅修专业课程除外),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五年制到第八学期),即:A=平均学分绩点 ×10+50。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三)综合素质分(B)为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 竞赛获奖等五项内容,其分值为五项内容得分总和。

1、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

2、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分值为10分。参照国家民政部建设的中国志愿服务网认定的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分级认定,志愿服务时长每满 100小时得1分,最高得10分。

3、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的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可获得综合素质分10分。

4、科研成果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分值为 30 分,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且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产权所属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其中,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仅限于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

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或SSCI在中国科学院分区一区期刊上加30分;发表在中国科学院分区二区期刊上加20分;发表在中国科学院分区三区期刊上加10分;发表在中国科学院分区四区期刊加5分;发表在CSSCI刊源期刊上加10分;发表在CSCD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加5分。

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仅限于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发表SCI或SSCI在中科院分区一区期刊上加9分;发表在中国科学院分区二区期刊上加6分;发表在中国科学院分区三区期刊上加3分;发表在中国科学院分区四区加2分发表在CSSCI刊源期刊上加3分,发表在CSCD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加2分。

5、竞赛获奖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分值为 40 分,仅限于作为主力成员(前 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以上的奖励。 其中,第一等级获奖的第1/2/3名,得分40/35/30;第二等级获奖的第1/2/3名,得分30/25/20;第三等级获奖的第1/2/3名,得分20/15/10。

(四)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的评定。

1、对学生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根据不同的级别和名次设置相应的分值,制定合理的评分细则。

2、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素质分计算体系。

3、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素质分,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学生系联合参赛或与导师联合发表论文的,应提交由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五、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分配,2027届我院推免生名额共计15人。学院根据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推免生名额。推荐名额以专业进行分配,园林专业5人,风景园林专业5人,城乡规划专业5人,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组织实施

(一)遴选程序和时间严格按照教务处公示的时间节点进行。凡没有按时完成各个申报环节的学生,一律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二)学院根据上级文件制定和修订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办法,报送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实施。

(三)符合遴选推荐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四)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按学校分配名额等额确定推免初选名单。推免初选名单以及综合素质分获得的详细内容,要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初选名单无效。

(五)在规定期限内,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初选名单、推免信息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报送教务处。

七、回避制度

推免工作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申请回避、主动报备和报备声明等相关材料,应于推免工作通知发布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八、申诉程序

申请推免的学生,如对遴选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诉的学生应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诉的详细理由,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受理学生申诉申请,对申诉理由开展详细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将申诉处理决定反馈给学生。

(二)学生对学院申诉处理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申诉内容,根据学院调查情况全面复核各工作环节,形成申诉处理决定,并反馈给学院和申诉学生。

九、其他事项

(一)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二)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有弄虚作假、虚报获奖、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2、受到违法处理或违纪处分者;

3、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4、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者。

(三)凡在推免生遴选推荐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院上报学校,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问题,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