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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6-04-29 浏览:

为了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发展潜能,切实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改革工作要求,风景园林学院2025年按照大类进行了招生:其中,按照建筑大类招生的有风景园林和城乡规划两个本科专业。学生一年级按专业大类统一授课,二年级开始按照不同专业的培养方案学习。

为了做好大类招生后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农大教〔2022〕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流实施方案。

一、分流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分流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资源配套原则。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使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不同的建筑类和设计类人才的需求。

)学生自愿原则。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生根据学习兴趣选报分流专业。

(四)成绩优先原则。在学生申请基础上,依据第一学期专业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结合高考入学分数,确定专业分流人员名单。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1、专业分流对象

专业分流对象为风景园林学院2025级建筑大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一学生。

注意:已经被2025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和“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2、专业录取学生计划

专业分流时间为大一下学期,每年的4-5月。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确定各专业计划分流如下:

招生大类

对应本科专业

班级数量(个)

专业分流人数上线(人)

建筑类

风景园林

2

60

城乡规划

2

60

三、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永华

副组长:雷雅凯

成员:赵九阳  李雨澍 郭 楠  宋灵雨 张淑梅 王 琨 闫 明 牛彦合

四、专业分流操作流程

(一)分流动员。4月8日-4月29日,学院召开专业分流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及其他准备工作。各个专业负责人作专业介绍,详细讲解各个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特色优势、毕业要求、专业发展前景等。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二)学生申报。分流动员结束后,学生志愿填报。4月30日-5月10日,学生按照公布的《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结合个人志愿,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按照优先顺序填报志愿。

(三)专业分流。报名结束后,依照“志愿优先、绩点排序”原则。先按照第一志愿、绩点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某个专业第一专业意向的学生人数超出专业总容量,对该专业所有第一意向学生按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超出专业最大容量的学生调入第二意向专业。如在规定的时间未填报志愿者,或填报专业意向但没被该意向专业录取的学生,由学院统一调配录取到指标未满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在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高考入学分数高者排序在前。

(四)院内公示。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后,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应在公示结束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专业内分班。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专业内班级间学生成绩均衡、性别均衡原则进行分班。

(六)结果上报。公示结束后,将专业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

(七)正式公布。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向全体学生公布。第三学期开学时,按照新的专业班级开展学习。

五、其他说明

1.对于上一届已办理休学、按大类招生招入的学生,随下一届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2.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3.学生专业分流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4.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5.本规定如与学校文件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风景园林学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