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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关于开展河南农业大学“牧原·致远奖学金”评定通知
时间:2025-10-30
浏览:次
经友好协商,河南农业大学与牧原集团联合设立“牧原·致远奖学金”(以下简称“致远奖学金”)。该奖学金由牧原股份专项捐赠人民币250万元至河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专项用于资助优秀学生参与海外研学交流项目。通过提供国际化的学习平台,旨在培养学生的全球视野、激发学术创新潜能、锤炼跨文化沟通能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目标。
一、奖学金名称
河南农业大学“牧原·致远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名额及金额:
奖励对象为每年度在读在校的校“最美大学生”和校“国奖学金标兵”,同时由学院每院推荐
两名
优秀在读在校大学生进入初选,(注:已获2025年度“校最美大学生”和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标兵”的大学生不再重复推荐)。“致远奖学金”评审委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筛选后确定奖励对象。
“致远奖学金”每年两次共评选学生60名左右,另选派带队教师4-6名,参与由学校组织的海外研学交流项目。项目所需经费由本奖学金专项资助。
三、评选、表彰时间
评选时间: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开展评选活动。
奖励资助:学校统一组织、资助获奖学生参加海外研学交流项目后,活动时间为每年寒暑假期。
四、评选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具备较好的英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四)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申请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一)荣获当年度“校最美大学生”或“国家奖学金标兵”称号。
(二)牧原产业链相关专业的优秀在读大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国家级重要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具有突出的学术成果;毕业后有志于到牧原集团就业者。
已参加过学校公费国外研学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再重复参评。
五、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牧原·致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至景艺学院团委办公室(13号楼227),电子版证明材料发送至景艺学院团委邮箱(ndjyxytw@163.com)
(二)学院初审: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评议,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校终审:学校评委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最终公布获奖名单。
六、监督与表彰
(一)违规处理
在评选过程中或获奖后,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
育人功能深化与资源联动
1.典型事迹宣传:通过校报、官网、新媒体等平台设立专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2.校企协同育人:依托牧原股份资源,组织获奖学生参与企业开放日、技术讲座、职业规划沙龙等活动;探索设立“秦英林创新实践基地”,支持学生开展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
七、附则
1.本实施方案由“牧原·致远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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